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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1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13:00 召开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1/7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2018-014)。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 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
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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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1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
路 258 号瑞丰大厦 18 楼(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0003(信函上
注明“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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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瑞丰大厦 18 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30010
    传 真:0571-87243169
    联系邮箱:yingxf@xnchem.com、maott@xnchem.com
    联系人:应小锋、毛婷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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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2”,投票简称为“新
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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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农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

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6/7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

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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