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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更好地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人才培养引进,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杭州市区购置写字
楼用作办公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的办公场所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中盛府 13 幢 11
层整层(1101 室-1109 室)及 12 层部分(1201 室、1202 室、1203 室、1204 室、
1208 室、1209 室)。该项目开发商为杭州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测建筑面
积约为 2,314.84 平方米,预测总金额为 57,625,303 元(不含交易税、费,房屋
的具体面积、 最终总价以买卖双方正式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4、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合同签署、交易款项支付、产
权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名称:杭州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328283884M
    3、法定代表人:陈刚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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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 128 号 124 室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房屋地点: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与新塘路交叉口中盛府 13 幢
    2、房屋面积:约为 2,314.84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权属登记面积为准)
    3、房屋价格:约为 57,625,303 元(最终总价以买卖双方正式签署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为准)
    4、房屋性质: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年限截止至 2055 年 7
月 16 日
    5、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形,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四、交易对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现有杭州办公场地已趋饱
和,无法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求(截止目前公司在杭州员工人数已达 197 人,现
有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 986.69 平方米,其中租赁建筑面积达 573.10 平方米)。
本次拟购置办公场所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求,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
促进人才培养引进。
    2、本次拟购置办公场所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促进公司快
速发展,提高公司创新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3、本次拟购置办公场所使用的是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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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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