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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制
   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       一名,由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委员会工作。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施;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与会计师事务所、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

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 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

       (六)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    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             (六)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缺陷并监督整改;                                     (七)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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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

                                   并监督整改;

                                         (八)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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