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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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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