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关于确认2019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就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了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高短
期财务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在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期间以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浙商银行“永乐 3 号”人民币理财
产品”(以下简称“永乐 3 号”),公司与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
交易。具体如下:
购买金
序 发行 业绩比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情况
号 单位 较基准
元)
浙商 非保本浮
1 永乐 3 号 1000 2019-4-26 2019-5-31 4.00%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2 永乐 3 号 1000 2019-5-14 2019-6-18 4.00%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3 永乐 3 号 800 2019-5-24 2019-6-28 4.00%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4 永乐 3 号 450 2019-5-28 2019-7-2 4.00%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5 永乐 3 号 100 2019-5-31 2019-7-5 3.95%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6 永乐 3 号 300 2019-6-4 2019-7-9 3.95%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7 永乐 3 号 500 2019-6-11 2019-7-16 3.95% 已赎回
银行 动收益型
1/3
浙商 非保本浮
8 永乐 3 号 300 2019-6-14 2019-7-19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9 永乐 3 号 100 2019-6-18 2019-7-23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10 永乐 3 号 300 2019-6-21 2019-7-26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11 永乐 3 号 800 2019-6-25 2019-7-30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12 永乐 3 号 150 2019-6-28 2019-8-2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13 永乐 3 号 1000 2019-7-2 2019-8-6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浙商 非保本浮
14 永乐 3 号 1300 2019-7-9 2019-8-13 4.05% 未到期
银行 动收益型
公司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的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已达到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的商业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
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确认过往委托理财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
财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确认过往委托理财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低风险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
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2/3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浙商银行“永乐 3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委托交易明细单。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