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4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4.33 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2,99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800.00 万元(不 含税,其中前期已支付 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3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仙 居 支 行 33050166753509001099 银 行 账 户 20,121.00 万元、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359775443902 银行账户 8,269.00 万元、中 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 19945101040048377 银行账户 6,000.00 万元、中国工商 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 1207051129201362812 银行账户 6,000.00 万元。另扣减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29.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0.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 其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607 号),公司对 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18 年 11 月 28 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4,68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4,684.66 万元。 (三)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及 2019 年 6 月 30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684.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3,184.35 减:投资理财产品 28,500.00 加:利息收入 224.16 减:手续费支出 0.64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5.32 本表中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为 14.36 万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原应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 用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 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浙江新农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设立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仙居 33050166753509001099 募集资金专户 6,690,033.00 活期 支行 中国银行仙居支 359775443902 募集资金专户 1,915,116.56 活期 行 中国农业银行仙 19945101040048377 募集资金专户 10,577,484.24 活期 居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051129201362812 募集资金专户 1,901,146.11 活期 州市仙居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江 32050164733600001495 募集资金专户 208,296.07 活期 苏省如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台 120701112900166825 募集资金专户 4,771.15 活期 州椒江支行 合 计 21,296,847.13 三、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8.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69.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00 吨吡唑醚菌 2021 年 6 月 30 否 17,991.81 17,991.81 2,105.00 6,416.46 35.6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酯及副产 430 吨氯化钠项目 日 2.年产 6,600 吨环保型水 2020 年 12 月 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 否 8,269.00 8,269.00 282.93 971.75 11.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项目 3.年产 4000 吨 N-(1-乙基 丙基)-3,4-二甲基苯胺、 2020 年 12 月 2500 吨 1,3-环己二酮、500 否 6,000.00 6,000.00 70.50 119.60 2.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吨 N-异丙基-4-氟苯胺、配 套 600Nm3/h 氢气技改项目 2020 年 12 月 4.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否 6,000.00 6,000.00 219.61 361.20 6.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合计 38,260.81 38,260.81 2,678.04 7,869.01 20.5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1.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投项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截止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 4,684.66 万元,其中年产 1,000 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 430 吨氯化钠项目投资 3,946.24 万元;年产 6,600 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投资 598.23 万元;年产 4000 吨 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苯胺、2500 吨 1,3-环己二酮、500 吨 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 600Nm3/h 氢气技改项目投资 49.10 万元;营销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 91.09 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4,684.66 万元置换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自筹资金。详情请见公司公告 2018-005 号,网址: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管理的议案》,准许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新农股份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新农股份董 事会披露的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