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农股份 股票代码 00294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钢 毛婷婷 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 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 办公地址 务大厦 18 楼 务大厦 18 楼 电话 0571-87230010 0571-87230010 电子信箱 yaog@xnchem.com maott@xnche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2,082,861.84 525,048,733.81 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713,860.66 87,438,363.47 18.61%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4,813,206.42 87,826,812.00 7.9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5,614,410.91 97,721,408.31 18.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0 0.730 17.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60 0.730 1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9% 25.83% -13.4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29,056,856.84 1,112,967,223.13 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67,877,741.23 748,283,069.67 15.9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6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新辉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54.50% 65,400,000 65,400,000 有限公司 人 徐群辉 境内自然人 5.06% 6,075,000 6,075,000 杭州仙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3.75% 4,500,000 4,500,000 有限公司 人 泮玉燕 境内自然人 3.50% 4,200,000 4,200,000 应小锋 境内自然人 3.00% 3,600,000 3,600,000 吴建庆 境内自然人 1.69% 2,025,000 2,025,000 徐月星 境内自然人 1.25% 1,500,000 1,500,000 徐振元 境内自然人 0.75% 900,000 900,000 张坚荣 境内自然人 0.38% 450,000 450,000 戴金贵 境内自然人 0.38% 450,000 450,000 王湛钦 境内自然人 0.38% 450,000 450,000 蔡昕霓 境内自然人 0.38% 450,000 4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徐月星和泮玉燕系夫妻关系,徐月星、 的说明 泮玉燕系徐群辉的父母,徐群辉和吴建庆系夫妻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李云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5,200.0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71,900.00 股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面对市场频繁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持续升级、市场供需结构转变等大环境,公司管理 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坚持在主营业务上聚焦深耕,在做好自身安全环保管理的同时,加大技 术研发投入,不断增强公司发展核心竞争力,强化国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积极 组织有效生产,全面保障市场供应,实现了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2,082,861.84 元,同比增长3.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3,713,860.66元,同比增长18.6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129,056,856.84元,较年初增长 1.45%,负债总额为 261,179,115.61元,较年初下降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67,877,741.23元,较年初增长15.98%,公司运营质态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市场营销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已成功积累了充足的产品经验、丰富的客户资源、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良好的市 场口碑,并凝聚了行业内优秀的营销团队。 报告期内,国内制剂业务,以碧生“创杀菌剂第一品牌”为目标,以自主创新化合物噻唑锌系列(碧氏 系列)制剂产品为核心,聚焦抓住核心作物,扎实做好技术服务,紧密围绕决胜终端体系的推进,不断完 善销售渠道、优化客户结构,在多个区域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安全、绿色、高效、高品质的新农品牌形 象日益提升;工业品(原药及中间体)业务,贯彻“强根基、增效益、保障客户满意度”的业务策略,继续 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强化两大基础建设、做好产品深度分析,深挖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2、安全环保 公司一贯以生产运营的安全环保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致力于持续提升安全环保表现。 公司秉承“100-1=0”安全理念和“企业可持续源于环境可持续”的环保理念,通过长期培训和实践形成全员共 识,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管理专业队 伍进一步加强,发布安全行为手册,形成行为(状态)观察分享全员参与氛围,强化特殊作业管控,开展 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隐患专项排查和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生产的本质安全。环保方面, 公司继续加大环保项目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有效运行,持续推进多项工艺改进,从源头 上减少三废的排放量,环境治理成效明显。随着全社会对安全环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政策环境日趋严格, 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行为规范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司来说既是压力,更是机会。 3、技术与创新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致力于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693.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2%,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获评“浙江省优秀院士 专家工作站”,公司“基于春雷霉素-噻唑锌新型生物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列入浙江省重点研发计 划项目。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36件专利权证书,其中获授发明 专利 28 件,实用新型专利 8 件,另外有50件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家专利局受理。 4、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四大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中。年产6600吨环保 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已完成项目一期年产2800吨杀菌剂(悬浮剂)生产线主体工程及配 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试生产,通过实施生产过程的连续化和生产管理的智能化,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 升,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支撑;吡唑醚菌酯项目,根据实施计划分阶段建设,一期工程进展顺利,预计在 2019年底至2020年初建成并投入试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69.01万 元,投资进度为20.5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2019 年新修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订的财务报表格式”),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本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群辉 2019年8月2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