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
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
       (2)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1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
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分拆原有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
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
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新增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之后。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对于公司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实质性影
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