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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刘亚萍)2020-04-2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刘亚萍)

 各位股东:
      大家好!
      我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任公司独
 立董事,现将本人 2019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任期(2019.7.2-2019.12.31)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5 次董
 事会,本人均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获取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会议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
 利于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19 年度,在本人任期(2019.7.2-2019.12.31)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1 次股
 东大会,本人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经审阅公司发送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已
 披露的公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
2019 年 7 月 2 日                                                                  同意
                     第一次会议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17 日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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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第五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
                                     度及投资产品范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19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勤
 勉履行职责,组织实施了公司董事、高管任期薪酬考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管
 年薪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发放与各自的岗
 位履职情况相结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考核方案合理有效。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二)2019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
 意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调查,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同时,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研发方向等方面
 提出了建议,并得到董事会认可。除现场参会和了解公司外,本人常用电话、电
 子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通过各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持续推进规范化法人治理进行
 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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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规范运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董监高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刘亚萍电子邮箱:lyplyp4595@sina.com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亚萍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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