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池国华)2020-04-2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池国华)
各位股东:
大家好!
我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在 2019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19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
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9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会议,本人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5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019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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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 第二十一次会 同意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
贴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
2019 年 7 月 2 日 同意
第一次会议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第五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
度及投资产品范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19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
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对注册会计师的
审计工作提出来严格要求,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二)2019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
(三)2019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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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薪酬方案,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
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本人常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
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主
持并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并与
公司管理人员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探讨,根据自己会计专业的经验和专业知
识,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和公司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有效的建议和
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及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持续推进规范化法人治理进行
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董监高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六、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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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池国华电子邮箱:cgh_lnhz@163.com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池国华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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