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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徐关寿)2020-04-2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徐关寿)

 各位股东:
      大家好!
      我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任公司独
 立董事,现将本人 2019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在本人任期(2019.7.2-2019.12.31)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5 次董
 事会,本人均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获取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会议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
 利于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19 年度,在本人任期(2019.7.2-2019.12.31)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1 次股
 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
2019 年 7 月 2 日                                                                  同意
                     第一次会议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 2019 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
                                    见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第五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
                                     度及投资产品范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19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对报告期内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2019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
 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审任务的专业性、独立
 性进行了评估。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持续推进规范化法人治理进行
 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加董监高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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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力。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
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徐关寿电子邮箱:xuguanshou@163.com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关寿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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