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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0 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
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
计费用。
    二、中汇的基本信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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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
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
过近 30 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
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
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
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
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
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
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
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 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
服务,尤其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
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 2003 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
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 125 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
业走向国际。
    中汇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 1,389 人,合
伙人数量 6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77 人,近一年增加了 64 人。从事过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 403 人。
    (3)业务信息
    中汇 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60,5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1,92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31 万元,净资产金额 8,746 万元。2018 年共承办 62 家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 53.41 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 6,816 万元。中汇具
备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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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执业信息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①项目合伙人:黄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4 年 5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5 年审计经验,主要
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②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1998 年 8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
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4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晓青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8 年 10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1 年审计经验,主
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 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 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 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黄平、签字会计师金晓青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最近三年无任
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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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 2019 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
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19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中汇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
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
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审
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审议程序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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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
式。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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