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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 277 号保利中心 11 楼公司会
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
87,54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540%。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5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2.937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6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3,6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1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
代表人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0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 87,54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律师、黄夕晖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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