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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池国华)2021-04-2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池国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6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池国华         独立董事         6             6          0          0       0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 2020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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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第五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注: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20 年,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及实施情况;负责内部
   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
   度。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查,并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内
   部制度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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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规定,在公司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时,及时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保证
了相关成员结构的完整性,为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2020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
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
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
场调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并沟通,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
察调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未来发展进行交流。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
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
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
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
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格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0 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
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
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
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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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
断提高参与公司决策和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2020 年,本人自觉
主动进行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规规
则的学习,充分研读规则条文,理解立法精神,以更好地指导自己履职尽责。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在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2021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原则,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
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池国华电子邮箱:cgh_lnhz@163.com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池国华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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