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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关寿)2022-04-2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徐关寿)

 尊敬的各位股东:
         大家好!
         本人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7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徐关寿         独立董事         7              7       0         0          0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 2021 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1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1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独
2021 年 9 月 26 日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   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9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注: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21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
   (二)2021 年,公司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参与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内外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
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在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定
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
情况的介绍和汇报,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格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1 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
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
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
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者
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
断提高参与公司决策和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2021 年,本人自觉
主动进行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规规
则的学习,充分研读规则条文,理解立法精神,以更好地指导自己履职尽责。

    六、其他工作

                                   3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1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在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2022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原则,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
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徐关寿电子邮箱:xuguanshou@163.com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关寿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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