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区新塘路 277 号保利中心 11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 113,996,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0554%,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 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74.3858%。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3.049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 的 74.379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065%,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0.00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863,9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79%,占扣 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3.1747%。 2、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池国华先生、刘亚萍女 士,董事徐月星先生、泮玉燕女士通过通讯方式(腾讯会议)参加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徐群辉先生、徐月星先生、泮玉燕女士、 王湛钦先生、张坚荣先生、徐振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群辉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徐群辉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徐群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月星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徐月星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徐月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泮玉燕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泮玉燕女士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泮玉燕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湛钦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王湛钦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湛钦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坚荣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张坚荣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坚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振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徐振元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徐振元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董黎明先生、刘亚萍女士、徐关寿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黎明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董黎明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黎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萍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刘亚萍女士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刘亚萍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关寿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徐关寿先生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徐关寿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娄秀玲女士、方建芬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美琴女士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3.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娄秀玲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娄秀玲女士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娄秀玲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方建芬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113,965,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4,863,3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表决结果:方建芬女士通过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建芬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9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863,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6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茜芝律师、金伟影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