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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与BASF Cambodia Co., Limited签订产品分销协议的公告2022-07-23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BASF Cambodia Co., Limited 签订
                       产品分销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涉及的产品数量由双方依据产品的药效、市场运营渠道以及市
场预期等因素综合测算,为非约束性预测数量,实际数量以未来实际签订的具体
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
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
险。公司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完成产品交付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后续协议履行
及具体供货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
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
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 BASF Cambodia Co., Limited 对公司产品的质量、药效及
生产供应能力的认可,是公司以创制杀细菌剂噻唑锌为核心的制剂海外营销业务
战略的进一步拓展,对未来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布局,公司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具有积极的影响。
    4、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1、近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BASF Cambodia
Co., Limited(巴斯夫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夫柬埔寨”)签订了《产
品分销协议》,约定自 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如协议到期前未出现协议双
方约定的书面终止事项的,协议期限将自动延长一年至 2025 年 9 月),巴斯夫
柬埔寨向公司采购农业用药 Besun Elite(30%噻唑锌悬浮剂),协议期限内巴斯
夫柬埔寨拥有在柬埔寨的该产品的独家权,协议约定 2021-2025 年的采购总数量
(非约束性预测量)为 171.00 千升(折合约 205.20 吨)。
    2、本次签订的《产品分销协议》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
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BASF Cambodia Co., Limited(巴斯夫柬埔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Regus Casa by Meridian, 2/F East Tower, Casa Meridian. Diamond
Island, Phnom Penh, Cambodia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Seng Radin
    4、履约能力分析:巴斯夫柬埔寨为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实力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大型国际化工公司,
产品范围涵盖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处理技术、营养与护理以及
农业解决方案,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等 39 个国家设有 350 多个分厂和公
司,并与 170 多个国家的客户商务往来。(资料来源:https://www.basf.com)
    5、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巴斯夫柬埔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供应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销商:BASF Cambodia Co., Limited(巴斯夫柬埔寨有限公司,简称“巴斯
夫柬埔寨”)
    2、协议标的:噻唑锌(30%噻唑锌悬浮剂)
    3、协议内容:
    协议生效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就供应商生产的噻唑锌(30%噻唑锌悬浮剂)
进行购销合作,即经销商根据本协议开展业务,从供应商处购买产品,然后以自
己的名义将产品独立转售给区域内的客户。经销商不是供应商在该区域的代理人,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代理关系。具体供货主体、购货主体、产品规格型
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
准。
    (1)各方权利义务: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任何一方可在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
    (a)另一方未能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进行纠正,或未能达到通
知方合理满意的程度;
    (b)另一方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因无力偿还到期
债务而停止营业;
    (c)如果在任何连续两年内未能达到约定的目标销售额,双方可以调整年度
销售目标数量,和/或将本协议下的经销关系转换为非独家经销关系,双方同意
修改本协议剩余期限的条款,或者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
本协议;
    (d)经销商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全部或部分取消采购订单,双方可
以就已经发生的任何合理的费用进行补偿讨论,前提是供应商没有违反其义务或
开始制造产品;
    (e)如果影响一方的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一百八十(180)天,未受影响的一方可
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的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都将是并且仍然是该方的专有财产。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将以谈
判调解为主,调解不成功才提起诉讼。如果发生诉讼,双方同意交由新加坡国际
仲裁中心(SIAC)裁决。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噻唑锌是公司创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是新一代高效、低
毒杀细菌剂,主要用于水稻及柑橘、茄果等经济作物。本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
BASF Cambodia Co., Limited 对公司产品的质量、药效及生产供应能力的认可,
是公司以创制杀细菌剂噻唑锌为核心的制剂海外营销业务战略的进一步拓展,对
未来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布局,公司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具有积极的影响。
    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本次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
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涉及的产品数量由双方依据产品的药效、市场运营渠道以及市
场预期等因素综合测算,为非约束性预测数量,实际数量以未来实际签订的具体
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
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
险。公司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完成产品交付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本次协议的签
订及履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且后续协议履行及具体供
货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产品分销协议》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