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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坚荣
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23%)。
    近日,公司收到了张坚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坚荣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
间内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张坚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74,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6500%,其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含
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坚荣先生有关减持的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离职半年后的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减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坚荣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张坚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