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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黎明先生、徐关寿先生、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池国华先生任期届满不
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黎明:男,中国国籍,1973 年 4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财经大
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关寿:男,中国国籍,195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具有执
业专利代理师、执业律师、执业资产评估师资格,曾任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理事,浙江省专利代理师协会首任会长、第二届名誉会长。
    刘亚萍:女,中国国籍,1974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植保中
国协会(香港)北京办事处任执行总监、首席代表,兼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池国华(已届满离任):男,中国国籍,1974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
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审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东北财经大学博


                                     1
   士生导师、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黎明            3          3           0            0        否           1          1
   徐关寿            7          7           0            0        否           4          4
   刘亚萍            7          7           0            0        否           4          4
   池国华            4          4           0            0        否           3          3
        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出席董
   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
   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
   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2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第五届董事会   见
2022 年 6 月 16 日   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第六届董事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2022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注: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董黎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徐关寿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刘亚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池国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已届满离任)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5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
   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分批次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
   入到公司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

                                            3
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
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
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
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
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格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相关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
常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
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4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今后,我们将继续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
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亚萍、董黎明、徐关寿
                                                       2023 年 4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
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亚萍



    董黎明



    徐关寿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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