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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 00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3,375,724.73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 号)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7.800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7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68,676,216.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6,271,1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3-0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54,086                   52,627.11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以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

额为 3,375,724.7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                3,375,724.73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75,724.73 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27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

金 3,375,724.73 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及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 3,375,724.73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375,724.73 元。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27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恒铭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铭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27 号《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