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山)2019-03-2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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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
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不受公司利益相关体的影响,勤勉尽责、客观独立
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坚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是我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
形。2018 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大 列席股东大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刘海山 6 6 0 0 否 1 1
本人对于董事会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皆会于正式表决前认真审核、主动沟通、
严肃思考,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相关会议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2018 年 2 月 2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同意
易预计
2018 年 2 月 2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2018 年 3 月 17 日 第一节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事项 同意
关于收购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
2018 年 4 月 25 日 第一节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同意
司名下土地及房屋的相关事项
关于审议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相
2018 年 7 月 27 日 第一节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同意
关事项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并探讨公司财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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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高频、深入交流,确保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财务资料的准确度。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并且确保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本人在 2018 年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关联往来等
事项,进行主动调查、积极沟通,在获取详实信息及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相关意见及决策。
2、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状态进行密切关注,谨防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对公司信息
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违规事项,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及意识。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通过 2018 年度的内控建设,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意识
不断提升。在 2019 年的任期中,我将持续勤勉尽责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义务,通过为公
司提出更多合理建议,进一步地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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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刘海山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