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恒铭达填写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恒铭达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对信
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
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
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
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