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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3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3%以上股东荆世平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一、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股东:荆世平

    2、 提案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

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恒铭达: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恒铭达: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资料。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恒铭达: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恒铭达: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恒

铭达: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由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荆世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8.1855%)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

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将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会议其他审议事项不变。

       二、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及 2019

年 4 月 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2019-0015,

2019-025,2019-026)。

    四、 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
    7                                                                         √
                                使用权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

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 2019 年 4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

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

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该列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编码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
  7                                                                  √
           地使用权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

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7

    2、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
   7                                                                        √
                               使用权的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

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