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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公告2019-04-26  

						        证 券 代码 : 002947          证 券 简称 : 恒铭 达      公 告 编号 : 2019-03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2017]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

会[2017]14号)。针对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

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

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主要变更内容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

一致性;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

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

险;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

相应调整;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

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9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

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进行了本次会计政策的合理调整,使会计政策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本次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