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彩英)2020-04-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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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彩英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是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公司利益相关体所影响,认真尽职地监督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利益。
以下,为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
形。2019 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两次,因故请假缺席一次。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大 列席股东大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徐彩英 8 8 0 0 否 3 2
对于八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本人均提前认真阅读思考,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
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相关会议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2019 年 3 月 1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
2019 年 3 月 1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项
2019 年 8 月 1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同意
2019 年 9 月 2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同意
2019 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相关会议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
2019 年 2 月 2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事项 同意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事
2019 年 2 月 2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
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2019 年 2 月 2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
理的相关事项
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2019 年 3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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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 3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的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
2019 年 3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关事项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2019 年 3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案的相关事项
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019 年 3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的相关
2019 年 4 月 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同意
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
2019 年 4 月 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同意
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项
2019 年 4 月 2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 同意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2019 年 8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同意
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2019 年 8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同意
2019 年 8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事项 同意
关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2019 年 8 月 1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同意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9 年 9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同意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
责,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与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考核,使得整个薪
资构成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的薪资福利制度。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以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坚持遵循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详细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
行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及准确性。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审核与了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本人对公司内部运作持续进行监督与核
查,对需经过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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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9 年,本人对公司多次进行实地考察,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深入探讨,并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多方交流,多维度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形式。
(三) 本人积极加强对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
切实提升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积极履行自身的勤勉义务,促进公
司的发展和完善。
五、 其他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0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诚信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股东
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行使独立董事
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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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徐彩英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