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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恒铭达编制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恒铭达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内部审计部
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
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
果,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
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
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对恒铭达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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