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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3-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铭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培华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炎鑫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培华、刘洪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

现场检查对应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四)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五)对
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
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三)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
管理场所;(三)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
管理场所;(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
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三)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因位于巴城镇毛
                                                                    许路路段的募投
                                                                    项目实施用地取
                                                                    得时间晚于预期,
                                                                    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地点的变更,公司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募集资金的投
                                                                    入进度相较于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相对较慢;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已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调
                                                                      整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二)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三)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四)查阅并收集 2020 年度新签合同,分
析在手订单情况和预计经营业绩实现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进行访谈;(三)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一)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二)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三)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相较于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对较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已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调整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预期进度相关事项,并将督促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进
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付焱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