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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苏州恒

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核准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

效性,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

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

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期限,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