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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恒铭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0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

年9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召开形式为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表决形式为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本次应参加会

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与表决人数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

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2.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50.00万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齐军、朱小华为本次激励对象,荆世平、荆天

平、荆京平、夏琛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独立意见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拟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之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齐军、朱小华为本次激励对象,荆世平、荆天

平、荆京平、夏琛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审议意见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之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得到高效、有序地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

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

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

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

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

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齐军、朱小华为本次激励对象,荆世平、荆天

平、荆京平、夏琛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 审议《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已结束,尚有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3,462股股票

期权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 审议《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10月14日

(周五)下午14:3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