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1.29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0.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61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0.80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9.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 号)。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8 月 16 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
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 24,509.20 24,509.20
期)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4,509.20 34,509.20
四、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2 年 10 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资金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昆山市毛许路
电子材料及器
件、结构件产 24,509.20 24,509.20 2,918.29 11.91%
业化项目(二
期)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二)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计可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预计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
能达到预期。
2. 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六、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