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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完成的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马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一
编号:2022-122),公司董事朱小华女士、监事黄淮明先生、监事薛剑先生、副总经理马原先生

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致。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4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78%)。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

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来源
                                       (元/股)      (股)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二级市
  朱小华     集中竞价    2023/1/19       21.54          27,400   0.0119     场增持股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
                                                                                得股份


  黄淮明     集中竞价    2023/1/19       21.54          16,900   0.0073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薛剑      集中竞价    2023/1/19       21.54          16,900   0.0073           股份
                                                                                股权激励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马原      集中竞价     2023/1/19       21.54         21,100      0.0092       行股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股
                                                                                      份


  合计          -              -           -           82,300      0.0358              -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9,849         0.05%         82,449         0.04%


 朱小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462         0.04%           62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387         0.01%         82,387         0.04%


                合计持有股份              67,600         0.03%         50,700         0.02%


 黄淮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00         0.02%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700         0.01%         50,700         0.02%


                合计持有股份              67,600         0.03%         50,700         0.02%


  薛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00         0.02%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700         0.01%         50,700         0.02%


                合计持有股份             192,826         0.08%        171,726         0.07%


  马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206         0.06%         27,106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620         0.02%        144,620         0.06%

  注:1、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
  况;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2 年 11 月 10 日总股本 228,894,065 股为基数计算,因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进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公司总股本增至 230,171,765 股,所以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总股本 230,171,765 股为基数计算。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马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任何

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