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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恒铭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审议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陈荆

怡女士,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吴之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及管理经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毛基业先生,何蔚宏女士,于国庆先生,王涛先生具备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和能力项,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任

职条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何蔚宏女士,王涛先生承诺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任职资格。以上推选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我们同意公司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彩英 曹征 毛基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