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填写有误。
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需对表进行修正。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 更正前: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备注:该列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编码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8)人
1.01 选举荆世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荆天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荆京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齐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夏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陈荆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朱小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8 选举吴之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2.00 应选人数
案》
(4)人
2.01 选举毛基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何蔚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国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王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等额选举,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3.01 选举黄淮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薛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
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
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 更正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议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议案名称
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8)人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填写选举票数)
1.01 选举荆世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荆天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荆京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齐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夏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陈荆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朱小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8 选举吴之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
2.00
案》 (填写选举票数)
2.01 选举毛基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何蔚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国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王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填写选举票数)
3.01 选举黄淮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薛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
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
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8 的乘积数。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
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4 的乘积数。在选举非职工代
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2 的乘积
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
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
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
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
给相应的候选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除上述更正内 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 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公 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3-024)。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