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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2023-03-16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
        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结合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职工代表监事情况,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4 名,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

相同。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 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二) 副董事长: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

    (三) 董事会成员: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陈荆怡女士、齐军

先生、吴之星先生、朱小华女士、毛基业先生(独立董事)、何蔚宏女士(独立董事)、于国庆先

生(独立董事)、王涛先生(独立董事)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 审计委员会:于国庆(主任委员)、荆京平、荆世平、毛基业、王涛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毛基业(主任委员)、王涛、荆世平

    3. 提名委员会:何蔚宏(主任委员)、荆世平、毛基业

    4. 战略委员会:荆世平(主任委员)、荆天平、何蔚宏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任期三年。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 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

    (二) 监事会成员: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邹兵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一)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

负责人:

    1. 总经理:荆天平

    2. 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荆江先生、许瑚益先生

    3. 财务负责人:吴之星先生

    4. 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

    5. 证券事务代表:王昊璐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6. 审计部负责人:朱小华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荆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马原

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任职期间,

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马原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健康运作及稳步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原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108,160 股。

    公司对徐彩英女士、曹征先生、马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披露

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9)。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朱小华

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并得到董事会批准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苏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荆世平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香港

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1999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

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负责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

重大经营决策事务;2017 年 2 月至今,担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8,764,513 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为荆世平先

生之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弟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荆江先生为荆世平先生之弟。

    荆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淮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汇侨电子(昆

山)有限公司;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富瑞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系统规划师;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讯部副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资讯部副经理。

    黄淮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淮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荆京平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

(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

会秘书;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

圳市鹏浩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迎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恒铭达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苏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7,704,242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 5%)为荆

京平女士之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的夏琛女士为荆京平女士之弟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

    荆京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夏琛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正

峰工业有限公司、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夏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0,526,750 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夏琛女士之丈

夫;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 5%)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兄;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的荆京平女士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夏琛女士丈夫

之弟。

    夏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 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荆天平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

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2003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 5%)为荆天平先生之

兄;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的荆京平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天平先生之弟。

    荆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荆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EMBA。曾任职于淮安世昌

达科技印刷有限公司;200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2 年 6 月至今任

北京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荆江先生持有公司 2,433,655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持股超过 5%)为荆江先生

之兄,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江先生之兄,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的夏琛女士

为荆江先生之兄嫂,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荆京平女士为荆江先生之姊。荆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瑚益先生:1967 年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英特尔、富士康;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 NXP Semiconductor Singapore 供应链管理高级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

任 Singapore Ophir Ltd 生产顾问;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深圳市思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瑚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瑚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齐军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

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总经理。

    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58,58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之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曾任职于山东双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高级执行经理、高级经理、普通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苏州欣雅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华阳

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

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吴之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8,45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之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昊璐女士:1992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南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昊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昊璐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华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

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管部任

职;2017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朱小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5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