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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深
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及财务
部、审计中心等部门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了公司出具的 2018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
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及分公司,其中分公司包括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深
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2、
公司下属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深圳市华阳国际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深
圳市华阳国际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及其长沙分公司与佛山分公司、深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东莞分公
司、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等。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1、内部控制环境;2、风险评估过程;3、
信息系统与沟通;4、内部控制活动;5、对控制的监督。

    纳入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公司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设计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采购管理、投资管理、存货和
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合同管控、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内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活
动的主要方面。

(二)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
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
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
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2)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错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资产总额                      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3%≤错报金额
                               3%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
 收入总额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入总额的 3%≤错报金
             1%                 收入总额的 3%                         额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错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
 利润总额                      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报表利润总额的 2%                               额的 5%≤错报金额
                               5%

    ②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2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经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误;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要缺陷       1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 万元

    ②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一般缺陷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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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华阳国际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华阳国际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
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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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           张 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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