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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3-28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财
务资料核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对
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年度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相违背
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