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