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31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
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我们一
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