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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自该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视实际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0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1 元,共计
募 集 资 金 515,305,3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71,044,747.1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
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于2019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事项已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48.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50ZA0133号)。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28,357.95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 259.70万元(含利息),其中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15,2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
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
预计将给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826.5 万元。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
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
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
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
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
意意见,经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