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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关于签署“观澜中学改扩建、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红山中学高中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合同的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观澜中学改扩建、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红山中
        学高中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
 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
 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517 天。

     3、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154,593.86 万元。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单位)、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的投标
 联合体为“观澜中学改扩建、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红山中学高中部工程总承
 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标 EPC 总承包项目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近日收到与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签
 署的《观澜中学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工
 程总承包(EPC)合同》、《红山中学高中部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
 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154,593.86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
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标准,研
究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投资项目
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代表区政府签订并履行
有关协议与合同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跟踪、检查、
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结算、决算、建档立案及工程移交工作等。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
项目前期和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协调工作。业务范围包括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
目前期工作中长期规划综合研究,负责编制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
建设计划;承担全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政府
投资项目前期规划和评估;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后移交项目建设实施主体。

    招标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所用资金为政府财政支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
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招标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观澜中学改扩建、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红山中学高中
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华区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27.68 万平方米,其中观澜中学改扩建项目总
建筑面积 13.28 万平方米、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项目总建筑面积 7.2 万平方米、
红山中学高中部项目总建筑面积 7.2 万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等为完
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已另行发包及
由招标人招标的除外)。

    (三)合同工期:517 天

    (四)质量标准和要求

    1、设计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的标准、规
范、规程、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的标准、
规范、规程及要求,质量合格。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五)签约合同价

    项目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154,593.86 万元,其中观澜中学改扩建项目合
同价暂定 67,630.77 万元、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项目合同价暂定 43,481.54 万
元、红山中学高中部项目合同价暂定 43,481.54 万元。

    (六)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
价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是公司承接的以 EPC 模式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对公司拓展
EPC 业务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对公司以设计研发为龙头的全产业链布局有
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设计总承包、
深化设计及其他要求牵头单位完成的工作;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作为联合体
合作方,承担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我司承包范围外的全部工作。
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如能顺利实施该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在 EPC 总承
包市场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
项的风险。

    (二)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