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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31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长
远规划及实际发展需求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陈登坤、仲德崑、王茂祺、孟庆林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