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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受让员工持股平台部分合伙份额的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受让员工持股平台部分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唐崇
武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阳旭日”)通知,获悉唐崇武先生与江泓先生签订了《山西华阳旭日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华阳旭日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现
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伙份额转让情况

    华阳旭日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华阳旭日持有公司 1,8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18%。华阳旭日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立的主要目的为激励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

    江泓先生持有华阳旭日 7.11%的合伙份额,是华阳旭日的有限合伙人。现江泓
先生因个人原因退出合伙企业,经双方友好协商,江泓先生将其持有的华阳旭日
7.11%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先生。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江泓先生不再是华阳旭日的有限合伙人,不再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华阳旭日的
合伙份额增加至 53.47%,对应出资额增加至 2,406.25 万元。

    二、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等承诺

    1、江泓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唐崇武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
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华阳旭日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合伙份额转让的影响

    江泓先生退出合伙企业,将其所持有的华阳旭日合伙份额转让给唐崇武先生,
没有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也不会导致华阳旭日违反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合
伙份额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山西华
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仅是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所持份额的转让,转让完成后
华阳旭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仍直接持有公司 1,800.00 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18%;唐崇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
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 57.91%,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仍为唐崇武先生。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使唐崇武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
加,增加的部分将继续遵守其作出的承诺,具体可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中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