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3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核黎直前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
黎直前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合规。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程序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补选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并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登坤、孟庆林、田锋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