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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1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510Z002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3]510Z0028 号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国际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阳国际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阳国际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此 页无 正 文, 为深 圳市 华 阳国 际工 程 设计 股份 有限 公 司容 诚审 字
[2023]510Z002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林炎临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伟豪


中国北京




                                           2023 年 4 月 13 日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存在固有
的局限性,内部控制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覆盖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包括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深
圳华泰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99%,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64%。纳入评价范围的内控要素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及事项包括: 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子公司管理、采购管理、招标管理、印章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和薪
酬、固定资产管理、IT 控制环境、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合并会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
 资产总额 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1%≤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总额的 3%≤错报金
          的 1%                资产总额的 3%               额

          错报金额<合并会 合 并 会计 报表 营业 收 入总 额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 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的 1%≤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收入总额的 3%≤错
          总额的 1%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3%        报金额

          错报金额<合并会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的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
 利润总额 计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2%≤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总额的 5%≤错报金
          的 2%                利润总额的 5%               额
   ②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
          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经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
 重大缺陷 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
          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 定 标准

  重大缺陷     8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要缺陷     2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8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 万元

   ②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认定标准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一般缺陷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