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21日(星期二)下 午 2 时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0日—2019 年 5 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21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 2019 年 5 月21日 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一楼多 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21,794,594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76.2227%。 (2)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21,760,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6.2146%。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1%。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1.00 《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议案2.00 《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议案3.00 《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议案4.00 《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议案5.00 《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经营预算目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5,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0%;反对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6、议案6.00 《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4,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1,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5,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1,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7、议案7.00 《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议案8.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议案9.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369,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1,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5,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9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1,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关联股东崔金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小香、崔辉、崔星炜,关联股东彭习云回 避表决。 10、议案10.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议案11.00 《关于审议<2019年度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议案12.00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 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议案13.00 《关于2019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9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浩华及枝江市志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4、议案14.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议案15.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765,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26,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0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议案12.00、13.00、15.00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嘉美、潘思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