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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
    2、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合计0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合计41,640.28万元。 公司无逾期的
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公司当
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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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元庆、徐莉萍、陈仕国
                                                                   2019 年 8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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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徐莉萍:




陈仕国: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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