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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美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0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严谨、
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监
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3%以上股东崔金海
先生发来的《关于增加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名贾慧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贾慧庆先生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
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公务员。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贾慧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元庆、徐莉萍、陈仕国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