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19-07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
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批准额度内进行申请授信、融资与担保的具体操作,同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与担保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议案已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1,000 万元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额度授
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
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该额度在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
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额度
以下综合额度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备注
母公司/奥美(荆
光大银行宜昌分
门)医疗用品有限 CNY 20,000 万元 母公司担保
行
公司
奥美(荆门)医疗 招商银行宜昌分
CNY 5,000 万元 母公司担保
用品有限公司 行
奥美(荆门)医疗 建设银行荆门分
CNY 10,000 万元 母公司担保
用品有限公司 行
新疆奥美医用纺织 招商银行乌鲁木
CNY6,000 万元 母公司担保
品有限公司 齐分行
合计(折合人民币) - CNY 41,000 万元 -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 担保事项概述
(1)详见本议案“一、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背景”、“二、具体授信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与授
信额度”。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涉及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3.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查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截止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65,699.00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
持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
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
盈利稳定。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
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债能力,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
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融资与
担保相关协议和文件。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