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杜先举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奥美”)拟向奥美医疗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采购医用防护口罩(N95)、一次性使
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商品,金额为 1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奥美”)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枝江市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口罩、医用口罩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防护服、一般防护服、隔
离服、医疗卫生材料、医用敷料、ⅠⅡ类医疗器械、纺熔布、纺粘布、熔喷布、家居卫生用
品、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公司副总裁崔东宁担任国药奥美董事,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崔辉担任国药奥美总经理。国药奥美为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
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奥美为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器械”)与公司合资设立的公司。本次
向其出售口罩等产品,系因在国药奥美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之前,其将委托奥美医疗生产若干
品类产品或向奥美医疗采购若干品类产品。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
公司股东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比重较小,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深公司与国药奥美、国药器械等国药集团成员企业的合作,加速公
司产品布局国内市场的进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
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
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国药集团
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