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奥 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 价原则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交易的定价相同,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 表决,我们一致同意该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萍、陈仕国、蔡元庆、赵剑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